商业银行执行外汇牌价管理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2012-06-07 20:13:30

  银行外汇牌价是各外汇指定银行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交易基准汇价为依据,根据国际外汇市场行情,自行套算出当日人民币对美元、欧元、日元、港币以及各种可自由兑换货币的中间价。

现阶段,国内商业银行在办理结售汇业务时,受国际市场汇率波动以及同业竞争等因素影响,在定价水平和议价额度等方面会突破现行牌价管理制度的规定。
 
首先,非美元结售汇价格往往与公布的牌价有较大出入,且实行“一日多价”(义隆金融实时报价)而非外汇局要求的“一日一价”,其原因在于牌价是以上一交易日的加权平均价确定,可能与当日的实际汇率水平存在差异。按照银行间外汇交易中心规定,日元和港币可在央行公布的中间价水平上下浮动1%,欧元可上下浮动10%,银行持有这些货币的敞口风险显著增大。为防范汇率隔夜波动的风险,银行在为客户办理非美元结售汇业务时,会通过总行在国际外汇市场上先进行美元与非美元的外汇买卖,然后再用牌价上美元与人民币的汇率套算出非美元与人民币之间的结售汇交易汇率。交易套算汇率必然与日初牌价存在差异,而且由于国际外汇市场价格时刻在变,自然无法做到“一日一价”。
 
其次,同业竞争的加剧,使商业银行与客户的结售汇议价限额早已低于外汇法规中100万美元的限额。目前,结售汇业务已成为各家商业银行及政策性银行重点拓展的中间业务品种,为争取客户,结售汇点差优惠的起点金额一降再降,一些银行单笔优惠的起点已降至50万美元,而且客户当年结售汇总量达到累计优惠金额时,次年各笔结售汇无论金额大小均能享受一定折扣的优惠。此外,点差优惠的幅度越来越大,银行对一些大户的大额售汇价格已接近中间价,而结汇的价格甚至超过了中间价。
 
实际操作与制度规定的不尽相符,也对银行开展结售汇业务和中央银行的外汇调控管理产生了负面影响。
 
一是非美元货币交易价格与牌价不同,容易引起客户的误解和不满。从客户角度看,既然银行公布了每天的外汇牌价,就应该遵照执行,否则没有必要公布。
 
二是降低了银行柜台业务的办理效率。由于各银行大多实行资金集中管理,进入国际外汇市场交易的权限全在总行。这样从分理处或支行向分行询价到分行向总行询价,总行进入外汇市场进行交易再进行套算后向分行报价,再由分行将报价传递给支行或分理处,这一过程大大延长了单笔业务的办理速度,增加了客户的等候时间。
 
三是结售汇业务的执行汇率与牌价不一致,以及优惠起点金额的调低,增加了外汇管理部门对银行是否执行央行汇价浮动幅度的监管难度。
 
外汇牌价形成方式的改进方向
 
银行外汇牌价执行中出现的问题,从表面上看是现行管理体制灵活性不足、国内外汇交易市场价格发现功能有限所导致,从深层次看则是由于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已难以满足经济金融形势发展的需要。按照规定,人民币汇率制度安排应当是“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管理浮动型 ,而现实中却成为“钉住美元型” 。由于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相对固定,造成国内货币政策取向难以保持真正的独立性,并为调控现阶段经济局部过热与失衡带来了困难。从长期看,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必将向着以市场为主导的方向转变;就近期而言,关键是要在不引起市场过度波动的前提下为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做好充分准备,其中银行外汇牌价形成方式改革是其中的重要环节,具体可从以下两方面入手。
 
一是大力发展外汇交易市场,充分实现市场价格发现功能。
 
为进一步使外汇市场价格发现功能迈向“以市场供求为基础 ,需要从以几个方面进行改革,以推动国内外汇交易市场的顺利发展逐步扩大结售汇周转头寸浮动比例,并向交易主体的意愿结售汇过渡;在美元、港币,日元和欧元的基础上增加英镑,澳大利亚元、新加坡元和瑞士法郎等外汇牌价上的币种,以吸引目前在国际外汇交易市场进行的外汇交易转移至国内外汇交易市场将外汇交易市场的时间延长至银行结售汇业务办理的截止时间;丰富外汇交易品种,增加外币兑外币的货币对交易,逐步发展远期交易和掉期交易,引入做市商制度。
 
二是牌价管理应进一步放权,合理引导,贴近市场需要。
 
逐步扩大银行在中间价基础上自主定价的权限,以充分调动银行进行资金管理的积极性,加强银行同业间的报价竞争。允许银行对外公布的牌价实行时间段式的滚动报价,给客户结售汇提供更好的参考,外汇牌价的管理要逐步更多地让位于市场,监管的重点应当放在业务制度的制定及秩序的维护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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